六安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“一业一查”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
各县(区)水利(务)局、局相关科室:
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,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,根据《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水利工程乙级资质等级质量检测单位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工作的通知》(皖水建设函〔2024〕110号)和《关于印发六安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“一业一查”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》(六商改办〔2024〕3号)文件要求,现就做好全市水利领域2024年度“一业一查”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动态调整“一单两库”。各县区要加强审管衔接,及时认领相关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信息,按照许可类型、行业类别等进行分类标注。及时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,并同步录入监管平台,5月底前更新到位。
二、规范有序实施联查。依托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,各县区要及时接收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派发的抽查任务,牵头组织跨部门联合抽查活动,在实地检查企业时,需告知企业本次检查性质为双随机抽查联合抽查。各参与部门按照“谁检查、谁录入、谁公开”的原则,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,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,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录入监管平台,记于相应监管对象名下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“一业一查”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是商事制度改革考核重要指标之一,各县(区)水利(务)局及局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及时完成相应抽查任务,确定专人负责,在上传平台前将检查结果发送至市水利局备案。
2.请各县(区)水利(务)局填写“一业一查”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联络人信息表(附件1)(5月11日下班前上报)。按照年度抽查计划有序组织实施,在9月30日前完成抽查及上传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系统任务。
2024年5月9日
六安市2024年度“一业一查”跨部门随机抽查计划表
序号 |
联合抽查任务名称 |
发起部门(抽查事项) |
参与部门 (抽查事项) |
监管对象类型 |
抽查基数 |
抽查总体比例 |
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|
抽查目标数 |
新建任务时间 |
检查时间 |
联合组织发起的方式 |
1 |
六安2024年度对水利工程质量乙级资质等级质量检测单位的联合抽查 |
市水利局 (资质等级证书;人员资格;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;检测资质;检测报告;检测活动) |
市市场监管局 (执行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情况检查,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) |
企业 |
5 |
60% |
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,对A、B、C、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。 |
3 |
2024年4月份 |
2024年5月至9月 |
市水利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|
2 |
六安2024年度对用水单位节约用水联合检查 |
市水利局 (对用水单位取水许可、计划用水、用水定额、计量设施安装和校验、用水台账、节水标识等监督检查) |
市城管局 【城区节约用水监督检查(超定额用水加价水费征收管理;节水“三同时”落实情况;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情况;节水设备、器具应用情况)】 |
企业 |
按照实际 情况确定
|
10% |
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,对A、B、C、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。 |
按照实际 情况确定 |
2024年4月份 |
2024年5月至9月 |
市水利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|
3 |
六安市2024年度对饮水供水企业(自来水厂)联合抽查 |
市卫健委 (对饮水供水单位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) |
市水利局 【取水许可监督检查(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(姓名)有无变更;取水量、取水用途及水源类型;取水、退水地点及退水方式、退水量;取水计划执行以及节水设施运行情况;取水计量设施运行情况;水资源费缴纳情况】 |
企业 |
96 |
10% |
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,对A、B、C、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。 |
10 |
2024年4月份 |
2024年5月至9月 |
市卫健委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|
4 |
六安市2023年度对城市供水企业的联合抽查 |
市城管局 (城市供水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监督检查;城市供水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检查) |
市水利局 【取水许可监督检查(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(姓名)有无变更;取水量、取水用途及水源类型;取水、退水地点及退水方式、退水量;取水计划执行以及节水设施运行情况;取水计量设施运行情况;水资源费缴纳情况】 |
企业 |
按照实际 情况确定
|
100% |
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,对A、B、C、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。 |
按照实际 情况确定 |
2024年4月份 |
2024年5月至9月 |
市城管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|